关于评选2022-2023学年“团学之星”、“部门之星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1-04浏览次数:1185

为促进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站app团委学生会工作的蓬勃发展,助力学院学生工作的进一步提升,经学院团委研究,决定开展2022-2023学年“团学之星”、“部门之星”的评选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:

1.“团学之星”、“部门之星”: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站app团委学生会2021级部门工作人员(含临港事务中心的2021级部门负责人)。其中,“团学之星”和“部门之星”每人仅可申报一项。


二、基本要求:

(一)团学之星:

申报条件:

1.政治立场坚定、思想积极上进、品行端正、有大局观念和集体意识;

2.学习态度端正、刻苦钻研,成绩优秀;

3.热爱学生工作,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力,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、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,能够带领团队高效地开展工作;具有开拓创新意识,思维活跃;

4.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优秀;

5.群众基础良好,能够服务广大同学,反映广大同学心声,切实把工作深入到学生中去;

6.以身作责、身先示范,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及不良嗜好;

7.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。

工作要求:

1.积极参与策划组织各项团学活动等其他学院大型活动;

2.积极协助书记班子主席团开展各项活动;

3.完成学院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除此之外,具备以下条件优先考虑:

1.专业学习在年级名列前茅,平均绩点在3.5以上者;

2.担任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期间表现突出者,工作人员测评成绩达优秀等级;

3.同时担任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和班级主要班委者;

4.在班级建设和学院团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。


(二)部门之星:

申报条件:

1.政治立场坚定、思想积极上进、品行端正、有大局观念和集体意识;

2.学习态度端正、刻苦钻研,成绩优秀;

3.热爱学生工作,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力,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、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,能够带领团队高效地开展工作;具有开拓创新意识,思维活跃;

4.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良好;

5.群众基础良好,能够服务广大同学,反映广大同学心声,切实把工作深入到学生中去;

6.以身作责、身先示范,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及不良嗜好;

7.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;

工作要求:

1.积极参与策划组织各项团学活动等其他学院大型活动;

2.积极协助部门(主要)负责人开展各项活动;

3.完成学院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三、评选流程:

(一)团学之星:由学院团委学生会统一组织评选。

1.报名阶段

学生可采用自主申报、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等方式,自行下载文件《附件12022-2023学年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站app团委学生会“团学之星”申请表.docx,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并于113日(星期五)中午12前将电子版申请发送至指定邮箱:dqgcxytwxsh@163.com

2.资格审查阶段

根据报名阶段学生的报名情况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结合岗位条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,并且征求学生辅导员的推荐意见,在充分酝酿的前提下,确定符合条件的“团学之星”候选人名单;

3.培训阶段

根据资格审查阶段的情况,在规定时间内由书记班子主席团组织团学之星候选人培训,择优产生入选复试名单,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
4.复试和公示阶段

由书记班子主席团组织培训入选学生进行培养与带教,最终由学院团委学生会进行最终考核,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“团学之星”名单并公示,具体时间安排及考核形式另行通知。


(二)部门之星:由各部门组织初评并上报学院团委学生会审核。

1.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

学生可采用自主申报、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等方式,自行下载文件《附件22022-2023学年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站app团委学生会“部门之星”申请表.docx,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并将电子版申请于113日(星期五)中午12点前发送至各部门负责人,收取方式以各部门通知为准。根据报名阶段学生的报名情况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结合岗位条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,在充分酝酿的前提下,确定符合条件的“部门之星”候选人名单;

2.培训和公示阶段

根据资格审查阶段的情况,在规定时间内由各部门组织部门之星候选人培训,最终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“部门之星”名单,上报学院团委学生会审核,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。培训具体时间安排以各部门通知为准。


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附件1:2022-2023学年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站app团委学生会“团学之星”申请表.docx

附件2:2022-2023学年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网站app团委学生会“部门之星”申请表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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