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:
现场报到时收取以下原件复印件,请考生提前打印并按序装订!
1.初试准考证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;
2.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往届考生);
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应届考生);
3.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(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);
4.英语等级证书、科研成果、论文、奖状证书等(如有);
5.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:除上述材料外,还须《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复印件。
6.同等学力考生:下表相应材料复印件。
注:以上复印件,如查验及复试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,将上报研究生院,一律不予复试、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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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